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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姜晓萍教授讲授“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途径”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量:

2016年4月7日下午,公共管理学院“公管讲坛”第42讲在学院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本次讲座邀请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姜晓萍教授到访,讲座题目为 “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途径”。此次讲座由学院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院长张邦辉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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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姜晓萍讲述了自己与重庆这片故土的深厚渊源以及对重庆大学的亲切之感。随后便直入正题,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层面对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深入探索。在第一部分基础理论中,姜晓萍首先引用了博克斯《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中的名言,阐述了当今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然后展示了学界对“社会”、“治理”的不同理解,进而得出自己对“社会治理”的定义,即社会治理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学和谐发展的过程。姜晓萍认为,当下社会是一个从管理走向治理的重要时期,多元、分权、法治、服务、协同是社会治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协同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是其基本原则。姜晓萍强调,在影响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因素中,核心价值认同度尤为关键,只有将这24个字内化并自觉用于指导自身行为选择,才是真正的做到了理解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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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第二部分的动力分析中,姜晓萍援引天则经济研究所关于中国城市公共治理的指数的研究成果,论证了社会管制到治理的转变是社会转型的必然需求。此外,姜晓萍还指出,当前经济快速增长与发展失衡的矛盾以及公共需求增长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也催生出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必须创新社会治理。那么,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策略有哪些?在第三部分中,姜晓萍依托十三五规划内容,提出了“一个体系(社会政策),四大机制(权利维护、利益协调、矛盾预警、危机应对)”的战略思维,以及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构建新型治理格局等具体实施路径,并号召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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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罗章教授、肖云教授等师生代表对该主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疑问,姜晓萍凭借自身丰富的理论学识与实践经验,解答了师生们的疑惑。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姜晓萍同学院全体班子成员、部分教师代表在学院楼前合影留念。姜晓萍教授严谨仔细的学术作风以及平易近人的个人形象给在场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我们也期待公管学院师生今后更加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为学院、学校乃至社会发展增光添彩。

摄影:冯阳雪、包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