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人才培养>> 培养方案>> |
根据教育部教育改革精神,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围绕地方政府治理问题研究需求,调整完善培养方案,注重教学相长。
第一,强化目标驱动,明确公共管理类学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根据地方政府治理的现实需求,明确协同中心各层次的培养方案,根据自身特点细化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系统构建与知识、能力、素质贡献对应的公共管理类和公共经济类课程体系。
第二,加强实践教学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围绕地方政府治理目标,系统规划实践教学体系,通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等计划,以及各种创新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将学生的知识学习与应用、实践和创新相结合。
第三,注重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持续改进。围绕地方政府治理过程中的现实问题,通过作业、论文报告、实践训练、专题研究等教学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将能力培养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环节。
第四,对接培养方案,探索合作办学。与协同单位紧密合作,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下,协商对接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培养方案,保证教学和培养质量,积极拓展社会化协同创新办学。包括设立教学实践基地、设立科技研发平台,吸收国内外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基地进行地方政府治理相关的课题研究等。